1959年9月1日,成立大关县档案馆。1961年4月9日,恢复盐津县制,盐津县档案馆随之成立。1960年5月,中共大关县委任命余仲建兼任馆长(未到职),蒋克强任副馆长。盐津县档案馆成立后至1962年8月29日,蒋克强任副馆长。
盐津县档案馆,于1966年5月“文化大革命”运动开展后关闭。
1968年10月31日,成立盐津县革命委员会后,在县革委办事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专职管理档案工作。
1974年1月,在县委、县革委办公室设档案组,方维香任组长。
1980年5月10日,盐津县革委通知;盐津县档案管理机构,在“文化大革命”中将档案馆更名为盐津县委、县革委办公室室档案组,根据1979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,于1980年5月恢复盐津县档案馆。档案馆恢复后其业务和行政工作仍由原档案组组长方维香负责。
1987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颁布后,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《档案法》和适应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,中共盐津县委在1988年7月,以盐通字(1988)6号文通知成立,盐津县档案局,列入政府编制序列,为政府二级局,由县委办公室直接领导,办公地点在县档案馆,局、馆合署办公,1988年10月盐组干字(1988)25号文通知,方维香同志任盐津县档案局副局长兼档案馆馆长,一套班子,两块牌子。
1992年孙奇斌调任档案局(馆)局长
1995年5月,方维香同志退休。
1995年5月至12月,领导断层,指定李云超临时负责。
1995年10月机构改革时,县委以(1995)12号文件决定,将档案馆转为事业单位,与档案局合设一个机构,县政府以(1995)5号文通知,任命林泽洪同志任档案局(馆)长(1995年12月至2002年10月)。
2003年6月夏永东调任档案局(馆)局长至今。 |